受性侵的孩子無法等待,公益何時到?--家扶基金會發起一人一信行動
我們寫了以下的範本,若您能認同,請您用行動支持:
1. 請至總統府信箱、司法院、立法院及行政院、法務部信箱,將以下的範本內容複製至網頁貼上留言。
2. 請大力轉寄給您的親朋好友同事,邀請他們一起響應!
您的一個小動作,能讓政府官員更感受到人民的想法,讓我們起身用行動呵護我們的孩子!
家扶基金會 敬邀
行政院院長信箱:http://www.ey.gov.tw/sp.asp?xdURL=mail/mail.asp&ctNode=99&mp=1
(請選擇社會類別議題)
立法院給院長的建言:http://www.ly.gov.tw/ly/01_introduce/0102_chief/president/suggest/suggest_01.jsp?ItemNO=01020105
(需先加入會員才能登入)
政府近兩年來提高兒童福利預算、實施兒童少年醫療補助,想必政府積極關注兒童與少年權益!尤其最近內政部更是告訴我們孩子是我們最好的傳家寶!孩子是台灣的寶貝,更是未來的希望,因此保護兒童免於受侵害,迫在眉梢!
最近新聞報導高雄及台中接連發生三起法官輕判、甚至是判定無罪的性侵女童惡狼案例,法官的判決說詞均以性侵者「未明顯違反其意願」來判定刑責,雖然刑法227條有加重強制性交未滿14歲男女之刑責,以達嚇阻性侵幼童之作用,但從近來的判例看來,有關法條似乎未能發揮保護受害女童及嚇阻之作用,甚至讓人有「變相鼓勵性侵幼童」之疑慮。此種判決,讓已受傷的孩子與其家人更悲痛與驚恐;讓為人父母者擔憂與恐懼;讓關心與從事兒少福利者對政府失望與痛心。
三起輕判或認定性侵女童無罪案例,法官並未依受侵害者年齡與成熟度權衡其表達能力,為遏止成人性侵幼童事件一再發生,真正保護兒童,懇請您:
一、 加強法官實務案例訓練。
二、 司法判決中採納兒童專家對兒童行為與認知之評量。
三、 增修刑法,對性侵幼童者全面採取加重強制性交罪,以達嚇阻之用。
關心兒童的人(請簽署您的大名或團體名稱)敬上
* 用 * 力 * 喊 * 話 * 時 * 間 *
不論格友們是否為人父母,但關愛"傳家寶"(未來的主人翁)都是不容忽視的課題.
就在許多人全心投入關懷兒童的行列時,卻有部分人士的觀感跟許多人不同.
也因為認知不同而有可能造就影響受害童的心理傷害,這應是大家所不願見到的吧!
我想看到那幾則輕判甚是無罪的新聞,多數人的心是痛的吧!
若您願意,請動動手指一人一信,也許不會立即有成效,但至少我們努力過.
更希望那些心理有問題的人,請去看醫生別再傷害無辜的孩童.
* 後 * 續 * 報 * 導 * 分 * 一 *下*
99/09/02 感謝各界支持護兒行動,也感謝立法及司法相關部門善意回應!
http://www.ccf.org.tw/news/990902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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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了~哪各筱倩說.....如果我有機會再生各男的可以取名叫做....(嘉)寶~~~噗
讓人很期待~~(嘉)寶阿!
看那新聞我一肚子火... 甚麼孩子沒反抗就輕叛 孩子都嚇傻了 氣)))))))))))
那法官的判決真令人痛心阿!
看了就很氣耶 就連自己的女兒 也下的了手 禽獸耶
令人氣憤的人
推推推~真的要來大力的推推啦! 尤其家裡有小女孩的,更是看得怕屬啦~ 怎麼會讓這種事情”花生”呢???氣耶~
希望別一再發生這事阿!
此則為私密回應
一人一信.一定要支持的啦~ 那些輕判的理由.[未違反其意願...].真的讓人很氣憤說........這麼小的孩子.嚇都嚇死了.還能表達什麼呀?真是...
很瞎的理由,太沒說服力,好讓人生氣呢!
真是讓人很氣憤的事, 我以後要怎麼安心過日子
我們要好好的保護小孩,也要敎小孩如何保護自己.
最近法官問題怎麼一大堆?? 如果我弟能順利考上,希望哪會是個受人敬愛的好法官
相信你弟會是個好法官,你要好好督促他喔!
昨天也上新聞了 這種人跟殺人犯有什麼不同 孩子也許一輩子都走不出陰影
最怕就是小孩有陰影,真是太可惡啦!
贊助++++++++ 沒錯這種法官真的讓人搖頭呀 比強爆犯更可誤
這算是二次傷害!!!
嘉寶這名字粉讚吼!
不要叫我生都很讚!!
這新聞我火很久了 舉凡連署、寫信我都做了 我的新文章也po這
我也去寫信,看到許多人一起響應亂感動的,希望有所成效.
這個法官是唸太多書唸到頭殼壞了.....